为切实做好我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工作,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为老服务的功能,甘州区民政局现公开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运营,诚邀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报名参加。
一、基本情况
五松园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位于甘州区宁和园A区13号楼北侧商业门店,建筑面积1046m2,设置床位20张。主要设置健康医护区、休闲娱乐区、文化教育区、心理关爱区等区域,内设休息室、多功能活动大厅、棋牌室、阅览室、书画室、会议室、心理疏导室、文体活动室等功能室,配备餐厅、厨房等辅助用房。
二、运营内容
运营方入驻后需确保遵照合同约定开展养老服务,不得超范围运营、不得改变养老服务根本属性、不得将机构及其设施设备挪为他用。
1.根据协议约定开展生活照料、日常护理、膳食供应、休闲娱乐、心理慰藉等多样化养老服务。
2.根据运营方经营范围和市场需求按不高于市场收费标准,开展医疗保健、健康管理、心理咨询等医养结合项目。有偿服务由运营服务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运营方要求
1.合法登记的法人单位(企业或社会组织)。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责任意识。
3.无违法违规、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
4.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业务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热爱养老事业,能够结合自身专长、优势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有意向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十五日内完成项目实地考察、制定项目运营方案并提交区民政局,区民政局邀请第三方对运营方案(经营理念、总体布局、运营期限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运营方。
7.严格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50-2018)、《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37276)、《甘肃省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标准要求规范化运营,并接受民政、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8.确定运营单位后,区民政局与运营单位签订运营协议。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原运营方签订新的运营协议。
9.为防范风险,确保服务对象的权益,运营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由运营方一次性缴纳至区民政局指定账户。该保证金在运营方正常退出时,在双方合同解除后15 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优惠政策
(一)可享受国家、省、市、区相关优惠政策。
(二)鼓励和支持运营方利用自身资源和服务优势,辐射周边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
(三)按照省、市、区老年助餐文件规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根据星级评定情况可给予相应助餐补贴。
五、运营方应提交的资料
1.社会组织或企业的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
2.社会组织或企业的简介;
3.在资料递交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五松园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设施方案;
5.养老服务中心的成功运营案例。
六、资料提交截止日期
2025年4月15日
七、报名地点
甘州区滨河新区临松西街63号甘州区民政局三楼311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马振国 0936-8360860
甘州区民政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