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名称:甘州区农村实用人才市内有效职称评定政策
政策内容:
甘州区农村实用人才市内有效职称(须为农民身份,60周岁以下,农村实用文化非遗传承人不受年龄限制),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相关行业及民族文化传承、手工艺制作等活动的农村实用人才,可申报职称。职称按农村实用技术、农村实用文化人才、农村能工巧匠进行分类评价,分高级(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三个层级。申报须具备相应技术、经验及效益,每年组织一次评定,对特殊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对弄虚作假者一律实行“一票否决”,撤销职称资格且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取得市内有效职称者可享受评先评优、奖补等9项权利。对取得高、中级职称的,按全省或市内有效标准发放一次性奖补,不重复奖补。
实施部门: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地点: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01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6-886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