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将至,“节点”也是“考点”。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堤坝,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甘州区纪委监委提醒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文明祭扫,廉洁过节,让清明更“清明”!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公款吃喝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
三、严禁用公款支付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
四、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
五、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六、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七、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八、严禁酒驾醉驾、聚众赌博等行为,坚决不触犯纪律“红线”、严防死守法律“底线”。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全区“作风建设整治年”行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严于律己,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坚持提醒在前、教育在先。全区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强化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从快查处,对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从紧、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贪廉一念间,荣辱两重天。”全体党员干部要时刻紧绷“纪律弦”,自觉防治“小隐患”、彻底清空“小心思”、切实管好“小家庭”、高度警惕“小心意”,戒除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争做移风易俗的先行者、文明祭扫的带头人,共同营造廉洁、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中共张掖市甘州区纪委
张掖市甘州区监委
2025年4月2日